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5月10日15时30分许,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一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治超执法工作中,发现一辆闽字牌照车辆涉嫌于2022年3月5日22时04分在南韶高速昌宁段乐安北收费站超限行驶公路,超重1.3吨。
经过电话沟通问询,该车挂靠福建速动物流有限公司,运输的是百货商品。一开始车主对七大队执法人员身份表示了怀疑,并提出一系列的疑问,执法人员都耐心进行解释。最后车主冉某拨打大队值班电话与大队领导沟通确认执法人员身份后才放下了心中的戒备,承认了车辆超限的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完成该车辆调查取证工作。
因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当事人冉某身处福建,不便前往七大队处理该违法行为,为体现高效、便民的法治原则,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网络连线的方式,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办理,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并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了整个办案流程,既巩固了证据又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获得车主点赞。